- 本公司稽核室为一独立单位,隶属于董事会,负责本公司内部控制之检查与评估,以促进公司之营运绩效。
- 本公司稽核室之稽核人员除具备证期局要求的适用资格外,并于每年持续进修内部稽核相关之专业课程,内部稽核人员名册于每年的一月底在公开信息观测站中完成申报。
- 本公司依据证期局颁布的「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制定「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稽核实施细则」,作为内部稽核执行依归,稽核室每年制订年度稽核计划,藉以检查及评估内部控制执行情形,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此外,稽核室每年依规定复核公司各单位之自行检查报告,并同前述内部稽核结果及改善情形,提供董事会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此声明书已依规定刊登于年报、股票公开发行说明书及公开说明书中,年度内部稽核计划、稽核计划执行情形、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等皆已依规定在公开信息观测站中完成申报。
独立董事、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沟通情形
-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政策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是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内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稽核业务执行情形。 - 当年度运作情形
开会日期 沟通事项 沟通结果 109.1.5 内部稽核计划实际执行情形。 业已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对稽核业务执行结果报告无异议。 109.3.20 1.呈送内控自行评估执行结果暨出具108年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2.内部稽核计划实际执行情形。业已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对稽核业务执行结果报告无异议。 109.5.11 内部稽核计划实际执行情形。 业已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对稽核业务执行结果报告无异议。 109.8.10 内部稽核计划实际执行情形。 业已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对稽核业务执行结果报告无异议。 109.11.11 1.检视讨论110年稽核计划规划安排。
2.内部稽核计划实际执行情形。业已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对稽核业务执行结果报告无异议。
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情形
-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政策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是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会计师每年至少二次就财务报表查核或审阅结果以及其他相关法令要求之沟通事项向独立董事报告。 - 当年度运作情形
开会日期 沟通事项 沟通结果 109.3.20 108年度财务报告查核后会计
师与治理单位沟通。业已于审计委员会报
告及提报董事会通过
,独立董事无异议,
并如期公告及申报主
管机关。109.5.11 一百零九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
告核阅后会计师与治理单位沟
通。业已于审计委员会及
董事会报告,独立董
事无异议,并如期公
告及申报主管机关。109.8.10 一百零九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
告核阅后会计师与治理单位沟
通。业已于审计委员会及
董事会报告,独立董
事无异议,并如期公
告及申报主管机关。
独立董事、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沟通结果
独立董事对于会计师查核签证或核阅之财务报告并无提出异议。